今天給大家帶來的分享是關于水下機器人靜水壓力試驗方法的內容。(如果您對用于試驗水下機器人靜水壓力試驗裝置感興趣,歡迎與我們聯系!電話:0755-8889 8859)。水下機器人的空艙、浮力材料,應能在標稱的壓力條件下不產生殘余形變,試驗結束后應能正常工作。水下機器人的空艙、浮力材料靜水壓力試驗,按照 GB/T 32062.15 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充油電路按照 GB/T 32062.15 進行帶電試驗,電路工作應正常。
水下機器人靜水壓力試驗按以下試驗要求、過程、相關信息的規定進行:
1、試驗要求
1.1 一般要求
水下機器人水壓試驗的標準大氣壓條件按照 GB/T 32062.1-2015 中 1.2 的規定進行;試驗樣品安裝按照 GB/T 32062.1-2015 中 6.1 的規定進行;試驗中斷處理按照 GB/T 32062.1-2015 中第 7 章的規定進行。
1.2 試驗設備
1.2.1 水壓試驗系統應符合 GB/T 32062.1-2015 中第 5 章的規定。
1.2.2 水壓試驗系統波動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a)0.1MPa?1MPa(含 1MPa)小于 0.05MPa;
b)1MPa?10MPa(含 10MPa)小于 0.1MPa;
c)10MPa 以上小于 1MPa。
1.2.3 壓力表的量程選擇宜為試驗最大壓力的 1.5 倍。
1.2.4 壓力表準確度等級優于 1 級。
1.2.5 試驗介質:淡水。
1.2.6 試驗用水溫度:5℃?35℃。
1.2.7 水溫與試驗樣品溫度差不超過 ±5℃。
1.3 試驗嚴酷等級
1.3.1 試驗壓力
1.3.1.1 恒定壓力
試驗壓力為試驗樣品實際工作壓力的1.25倍,見式(1)。
Pn=1.25Pa.................................................(1)
式中:
Pn——試驗壓力,單位為兆柏(MPa);
Pa——水下機器人實際工作壓力,單位為兆帕(MPa)。
1.3.1.2 交變壓力
除另有規定外,水下機器人交變壓力試驗應從下列數值中選取:
a)高壓階段壓力(表壓):Pn;
b)低壓階段壓力(表壓):0、10%Pn、20%Pn、50%Pn。
1.3.2升降壓速率
除只有規定外,升降壓速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a)升壓速率不超過 2MPa/min,如需要可分階段升壓;
b)降壓速率不超過 20MPa/min,如需要可分階段降壓。
1.3.3 持續時間
1.3.3.1 恒定壓力
除另有規定外,經試驗雙方約定水下機器人恒定壓力試驗持續時間應從下列數值中選取:1h、2h、4h、8h。
1.3.3.2 交變壓力
除另有規定外,經試驗雙方約定水下機器人交變壓力試驗時間應從下列數值中選取:
a)高壓階段持續時間:0.5h、1h、2h、4h;
b)低壓階段持續時間:5min、15min、30min。
1.3.4 循環次數
除另有規定外,經試驗雙方約定水下機器人交變壓力試驗循環次數成從下列數值中選取:3、6、9。
2、試驗過程
2.1 預處理
將試驗樣品放在標準大氣壓條件下,使之達到溫度穩定,或按試驗雙方的約定進行。
2.2 初始檢測
按試驗雙方的約定對試驗樣品密封部位及關鍵結構件進行外觀檢杳、外形尺寸及重量測量、整機電性能、機械性能檢測,并將檢測數據記錄在表 A.1。
2.3 試驗步驟
2.3.1 試驗樣品放罝
試驗樣品在不包裝狀態,按工作姿態或試驗雙方約定的姿態放入壓力容器內。
2.3.2 恒定水壓
本試驗以圖 1 所示為一個完整過程,其中 AB 為升壓階段,BC 為保壓階段,CD 為降壓階段;

a)升壓階段,以不超過 2MPa/min 的速率將試驗艙內壓力升至 1.3.1.1 規定的值;
b)保壓階段,持續時間 T 按 1.3.3.1 的規定選取;
c)降壓階段,以不超過 20MPa/min 的速率將試驗艙內壓力降至 0。
圖 1 恒定壓力試驗示意圖
2.3.3 交變水壓
本試驗以圖 2 所示為一個完整過程,其中 A1B1、A2B2、AnBn,為各周期升壓階段,B1C1、B2C2、BnCn,為各周期高壓保壓階段,C1D1、C2D2、CnDn 認為各周期降壓階段,D1A2、D2A3、Dn-1An,為各周期低壓保壓階段:

a)升壓階段,以不超過 2MPa/min 的速率將試驗艙內壓力升至 1.3.1.2a)規定的高壓階段值;
b)高壓保壓階段,持續時間 Tn 按 1.3.3.2a)的規定選取;
c)降壓階段,以不超過 20MPa/min 的速率將試驗艙內壓力降至 1.3.1.2b)規定的低壓保壓階段壓力值;
d)低壓保壓階段,持續時間 tn 按 1.3.3.2b)的規定選取;
e)循環次數,從 1.3.4 中選取。
圖 2 交變壓力示意圖
2.4 過程檢測
在試驗過程中,觀察水壓試驗系統的壓力表顯示數值是否異常波動,除此之外檢測內容由雙方另行約定,并將檢測數據記錄在表 A.1。
2.5 恢復
試驗樣品在通風狀態下進行吹風干燥,按試驗雙方的技術約定進行恢復。若樣品在試驗前后有明顯變化,在打開相應密封結構時應采取保護措施。
2.6 最后檢測
按試驗雙方的技術約定對試驗樣品密封部位及關鍵結構件進行外觀檢杳、外形尺寸及重量測量、整機電性能、機械性能檢測,并與初始檢測數據進行比較,記錄數據見表 A.1。
3、相關倍息
當使用本部分規定的方法時,試驗雙方的約定應包含如下信息:
a)預處理;
b)初始檢測;
c)試驗樣品在試驗期間的狀態;
d)試驗壓力、升降壓速率、持續時間和循環次數;
e)過程檢測;
f)恢復;
g)最后檢測;
h)試驗雙方同意的對試驗程序的任何更改。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試驗樣品檢測數據記錄表
試驗樣品檢測數據記錄表用于記錄初始檢測、過程檢測及最后檢測的相關數據。詳見表 A.1。
表 A.1 試驗樣品檢測數據記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