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密封閥門 ceramic sealing valve,是一種以結構陶瓷作為密封副和通道襯里的金屬閥門。
注:典型結構陶瓷有氧化鋁陶瓷、氧化錯陶瓷、碳化硅陶瓷、氮化硅陶瓷等。
下面我們來學習關于陶瓷密封閥門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的內容。適用于使用溫度為-29℃~425℃,用于耐磨或耐蝕工況的陶瓷密封面及陶瓷襯里的閘閥、球閥(含半球閥)、截止閥、止回閥等陶瓷密封的閥門。
1、試驗方法
1.1 啟閉性能試驗
用驅動裝置操作的閥門,在工作壓差下應全開全關至少3次,檢查閥門的啟閉性能。當訂貨合同對閥門的啟閉時間有要求時,記錄閥門的啟閉時間。
1.2 壓力試驗
1.2.1 闊門的壓力試驗應按 GB/T 26480 的規定,或按訂貨合同的要求。
1.2.2 帶有電動、氣動、液動等驅動裝置的闊門,在進行密封試驗和上密封試驗時,應使用其所配置的驅動裝置啟閉操作閥門進行密封試驗檢查。
1.2.3 干粉介質閥門,應在閱門裝配前進行殼體水壓試驗,試驗后進行干燥處理。裝配好的干粉介質閥門,其殼體試驗和密封試驗應采用氣體為介質,且應在殼體水壓試驗合格后進行。
1.2.4 干粉介質閥門殼體試驗的試驗壓力為閥門38℃ 時最大允許工作壓力的 1.1 倍,最短保壓時間按相應產品標準中試驗方法的規定,或按訂貨合同的要求。
1.2.5 干粉介質閥門密封試驗的氣體壓力為 0.6Ma±0.1Ma,最短保壓時間按相應產品標準中試驗方法的規定,或按訂貨合同的規定。
1.2.6 高壓氣體壓力試驗具有危險性,試驗時應采取足夠的安全措施和防護手段,確保試驗人員和試驗設備的安全。
1.3 閥體壁厚測量
用測厚儀或專用卡尺測量閥體流道和中腔及閥蓋部位的金屬壁厚。
1.4 化學成分
在閥體、閥蓋和啟閉件的本體材料上鉆屑取樣,取樣應在表面 1.5m 以下處。
1.5 力學性能
用與閥體同爐號、同批熱處理的試棒,按 GB/T 228.1 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
1.6 靜壓壽命試驗
閘閥、截止閥的靜壓壽命試驗應分別按JB/T 8858、JB/T 8859 的規定進行。
1.7 外觀標志和涂漆
目視檢查。
2、檢驗規則
2.1 出廠檢驗
陶瓷密封閥門應逐臺進行出廠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出廠檢驗項目及技術要求按表 1 的規定。
表 1 檢驗項目及技術要求
| 檢驗項目 | 檢驗類別 | 技術要求 | 試驗方法 | |
| 出廠檢驗 | 型式試驗 | |||
| 殼體試驗 | √ | √ | 1.2 | 1.2 |
| 上密封試驗 a | √ | √ | 1.2 | 1.2 |
| 密封試驗 | √ | √ | 1.2 | 1.2 |
| 殼體壁厚測量 | √ | √ | JB/T 10529-2020 的 5.4、5.8 | 1.3 |
| 化學成分 | - | √ | 符合相關材料標準的要求 | 1.4 |
| 力學性能 | - | √ | 符合相關材料標準的要求 | 1.5 |
| 結構陶瓷材料 | - | √ | JB/T 10529-2020 的 5.12 | JB/T 10529-2020 的 5.12 |
| 靜壓壽命試驗 b | - | √ | 1.6 | 1.6 |
| 外觀和標志 | √ | √ | JB/T 10529-2020 的 5.13、8.1 | 1.7 |
注 "√" 為需檢驗的項目"-"為不需檢驗的項目。 a 僅對有上密封結構要求的閥門進行上密封試驗。 b 止回閥和球閥不要求靜壓壽命試驗。 | ||||
2.2 型式試驗
2.2.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對樣機進行型式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批量生產:
a)新產品試制定型鑒定;
b)產品正式生產后,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
c)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
2.2.2 技術協議要求進行型式試驗時,應抽樣進行型式試驗。抽樣可在生產線的終端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進行,也可在產品成品庫中隨機抽取或者從己供給用戶但未使用并保持出廠狀態的產品中隨機抽取 1 臺。對整個系列產品進行質量考核時,根據該系列范圍大小從中抽取 2 個或 3 個典型規格進行試驗。
2.2.3 型式試驗的全部試驗項目應符合表 1 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