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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燃機廢氣再循環冷卻器(EGRC)的耐熱沖擊性能試驗

            2023-01-05 0 編輯:億威仕 | 試驗機

            今天給大家帶來的分享是關于內燃機廢氣再循環冷卻器(EGRC,以下簡稱冷卻器)耐熱沖擊性能試驗用試驗裝置的要求及試驗方法。

            1、耐熱沖擊性能試驗裝置

            1.1 耐熱沖擊性能試驗裝置原理如圖 1 所示,但不限于圖 1 所示形式。

            圖 1 耐熱沖擊性能試驗裝置原理圖

            說明:1——調節閥;2——流量計;3——空氣加熱器;4——換向閥;5——試驗件;6——冷卻器;7——水泵。

            圖 1 耐熱沖擊性能試驗裝置原理

            1.2 耐熱沖擊性能試驗裝置的主體應能按試驗規范的要求對試驗件進行加熱和冷卻,試驗裝置應能準確測量和記錄試驗件或試驗介質的最高溫度、最低溫度、溫度變化的周期和溫度交變次數。試驗裝置至少應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a)氣側“熱”介質加熱和輸送裝置;

            b)氣側“冷”介質加熱和輸送裝置;

            c)液側介質加熱、冷卻和輸送裝置;

            d)介質流量調節和控制裝置;

            e)介質或試驗件溫度控制、測量與記錄裝置;

            f)冷熱循環次數測量與記錄裝置:

            g)壓力測量裝置。

            1.3 試驗裝置的參數控制精密度應滿足試驗規范的要求。試驗參數的測量準確度應符合以下要求:

            a)試驗介質或試驗件溫度測量準確度應為 ±5℃ 以內:

            b)試驗介質流量測量準確度應為實際值的 ±1.5% 以內;

            c)溫度交變周期或頻率測量準確度應為實際值的 ±1% 以內;

            d)壓力測量準確度應為實際值的 ±1.5% 以內;

            e)溫度交變次數計數準確度應為實際值的 ±0.5% 以內,次數累計計數準確度應為 10 次以內。

            1.4 試驗介質應使用與實際工況相同或相近的介質,本標準推薦使用以下試驗介質:

            a)氣側采用干燥壓縮空氣或燃燒氣體;

            b)液側采用 50% 乙二醇+ 50% 清水的混合液(體積比)。

            1.5 試驗工裝應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進行設計,在試驗件試驗時盡可能模擬實際使用情況。密封材料應保證介質在測試過程中不發生泄漏。

            2、耐熱沖擊性能試驗方法

            2.1 試驗前應對試驗件進行完好性檢查,確認試驗件完好。

            2.2 將試驗件上不是試驗介質循環所需要的通道口牢固堵塞。

            2.3 將試驗件與試驗裝置的介質循環管路連接,起動液側介質循環泵,使試驗件內充滿試驗介質并排盡空氣,之后氣路通入一定流量的氣體,分別檢查氣側和液側管路是否已完全密封。

            2.4 試驗件液側持續通入試驗介質,介質溫度為試驗規范要求的溫度 ±5℃,介質流量為試驗規范要求的介質流量。

            2.5 試驗件氣側交替通入高溫介質和低溫介質。高溫介質的溫度為試驗規范要求的高溫溫度 ±5℃,低溫介質的溫度為試驗規范要求的低溫溫度 ±5℃;介質流量為試驗件工作時的介質額定流量。

            2.6 試驗過程分為溫度控制和時間控制兩種方式,但不限于這兩種方式。試驗時應根據 JB/T 11327 的要求或客戶指定的技術要求進行設置。溫度控制方式和時間控制方式的試驗過程如下:

            a)溫度控制方式:先通入高溫介質,運行到指定溫度,當試驗件的氣側出口溫度變化梯度不大于 10℃/min 時,可以認為試驗件的溫度達到了穩定,然后將高溫介質切換為低溫介質,再運行到指定溫度,并確保氣側出口溫度變化梯度不大于 10℃/min,以此過程為一個循環,連續運行直到完成規定的溫度交變次數;

            b)時間控制方式:先通入高溫介質,運行指定時間,然后將高溫介質切換為低溫介質,再運行指定時間,此過程為一個循環,連續運行直到完成規定的溫度交變次數。

            2.7 在試驗過程中,應監測試驗件的完好性。每完成 100 次循環進行一次密封性檢查,若發現試驗件有規范不允許的任何形式的損壞現象,應立即停止試驗,并記錄已完成的溫度交變次數和試驗件損壞情況。

            2.8 試驗結束后,檢查試驗件的完好性。當發現試驗件有損壞或泄漏時,應詳細記錄損壞或泄漏的部位和程度。

            2.9 試驗記錄應包括以下內容:

            a)試驗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及設備狀況;

            b)試驗開始和結束時間;

            c)試驗件的名稱、型號規格及試驗時隨帶附件情況;

            d)試驗件在進行耐熱沖擊性能試驗前經歷過的試驗項目;

            e)試驗前試驗件完好性檢查情況;

            f)試驗介質名稱;

            g)溫度交變范圍、交變頻率或周期,介質溫度和流量,完成的溫度交變次數;

            h)耐熱沖擊性能試驗結束后試驗件完好性檢查情況。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如果您對用于上述試驗的內燃機廢氣再循環冷卻器(EGRC)耐熱沖擊性能試驗裝置感興趣,歡迎與我們聯系!

            廢氣再循環冷卻器(EGRC)耐熱沖擊性能試驗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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