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氣閥門檢驗、試驗方法:
1、標志檢驗
目測檢查閥體、銘牌標志及泄壓標識,檢查內容如下:
a)閥體表面鑄造、鍛造或打印標志內容;
b)銘牌標志內容;
c)泄壓方向(有泄壓要求的閥門)。
2、鑄鋼件外觀質量
目視檢查,用 JB/T 7927 或 MSS SP-55 中的圖樣與鑄件任一表面比對,鑄件表面比對面積應與圖片大小相同。比對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 4.15 的規定。
3、尺寸檢驗
3.1 用專用量具測量殼體壁厚。
3.2 測量閥門的結構長度和端部尺寸。
4、材質成分分析
對主要承壓件進行化學成分分析,并出具分析報告。每批同爐號的材料至少檢驗一次化學成分。
5、力學性能試驗
5.1 對主要承壓件材料每批(指同爐號、同制造工藝、同熱處理條件)至少檢驗一次力學性能。
5.2 對低溫沖擊試驗,按 GB/T 229 進行 -196℃ 夏比 V 型沖擊試驗,標準試樣測試可以接受的最小橫向膨脹量為 0.38mm。奧氏體不銹鋼的三個試驗的沖擊試驗結果應符合 JB/T 7248 的要求。
6、無損檢測
6.1 射線檢測
射線檢測按 JB/T 6440 及 NB/T 47013.2 的規定進行,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 4.17.1 的規定。
6.2 滲透檢測
液體滲透檢測按 JB/T 6902 的規定進行,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 4.17.2 的規定。
6.3 超聲檢測
公稱尺寸大于 DN25 的閥門,按 JB/T6903 的規定逐件對鍛造閥體、閥蓋和閥桿等進行超聲檢測,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 4.17.3 的規定。
7、常溫性能試驗
7.1 常溫性能試驗方法應按 GB/T 26480 或 API 598 的規定進行。
7.2 用水做試驗介質時,水中含氯離子量不應超過 2.5×10-3%(質量分數),試驗后閥門應徹底清除油脂、水漬,并進行干燥處理。
7.3 用氣體做試驗介質時,試驗介質為無油空氣、氮氣或惰性氣體。在高壓氣體試驗條件下,應注意高壓氣體的危險性,做好防護措施。
8、低溫性能試驗
8.1 低溫性能試驗應在常溫試驗合格后進行。
8.2 低溫試驗的冷卻介質為 -196℃ 的液氮。
8.3 低溫試驗氣體為氦氣,純度(體積分數)不低于 97%。
8.4 低溫性能試驗方法按 JB/T 12622-2016 標準 6.5~6.8 要求的規定進行,或按合同的規定。
9、逸散性試驗
9.1 高壓密封試驗完成后,閥門應開關 3 次,然后半開閥門,將壓力升至最大允許工作壓力,保壓 15min,將閥門保持在低溫試驗槽中,測量閥桿填料部位以及閥體與閥蓋連接部位的泄漏量。
9.2 逸散性試驗方法按 GB/T 26481 或 ISO 15848-2 的規定進行。
10、低溫循環壽命試驗
10.1 第一階段:閥門低壓循環動作試驗
開啟試驗閥門和低溫裝置下游端的閥門,然后將壓力穩定至 0.2MPa,使閥腔內充滿介質,兩端閥座沒有壓差時,開關閥門 200 次。開啟和關閉閥門的操作速度由合同規定。
10.2 第二階段:閥門最大允許工作壓力下的循環動作試驗在第一階段閥門最后一次開關動作結束后,關閉試驗閥門,打開低溫裝置下游端的隔離閥并泄放試驗閥門下游端的壓力,將上游端的壓力升至最大允許工作壓力,然后測量閥座的泄漏量,如果泄漏量滿足要求,在最大允許工作壓力下,開關閥門 2 次,記錄第 2 次閥座的泄漏量。
11、恢復常溫時氣密封試驗
低溫性能試驗合格的閥門,在恢復至常溫后,應進行閥座氣密封試驗,其最大允許泄漏率應符合規定。
12、防靜電試驗
采用連續測試方法。對一個新的、干燥的閥門應進行不少于 5 次的啟閉操作循環,并采用不超過 12V 的直流電源進行電阻值測量。測試結果應符合 4.4.3 的規定。
13、耐火試驗
耐火試驗按 GB/T 26479 或 API 607、API 6FA、API SPEC 6FD、ISO 10497 等標準的規定進行,或按合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