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飛機氣動系統附件(以下簡稱“附件”)包括貯氣瓶、脫水器、過濾器、定量器、壓力表、氣動馬達、密封裝置、空氣壓縮機、作動筒、方向控制閥、轉換閥、剎車閥、卸荷裝置、壓力繼電器、安全閥、節流閥、減壓閥、排水裝置、管路及連接件等。今天我們來學習其的壓力試驗方法。
附件的壓力試驗內容包括三個方面:額定壓力試驗、驗證壓力試驗及破壞壓力試驗。對應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如下:
1、額定壓力試驗
1.1 性能要求
附件的額定壓力不應超過系統的額定壓力。壓力級別應按照如下的規定進行確定。
系統附件按供壓壓力分為:
a)A 級系統附件——壓力為 4.90MPa;
b)B 級系統附件——壓力為 10.50MPa;
c)C 級系統附件——壓力為 16.00MPa;
d)D 級系統附件——壓力為 21.00 MPa。
1.2 試驗方法
額定壓力應滿足飛機系統的要求。
2、驗證壓力試驗
2.1 性能要求
附件的驗證壓力值應為最大正常工作壓力的 1.5 倍,在此壓力下附件不應有過度變形或永久變形的跡象。
注:此條要求與 CCAR-25-R4§25.1438 和 CCAR-23-R3§23.1438 的(b)相關內容一致。
2.2 試驗方法
在常溫下,對附件連續進行兩次驗證壓力試驗,其驗證壓力值應符合 2.1 的規定,每次保壓 2min。在施加試驗壓力的間隔期間,附件應能正常工作。對于在反向亦承受壓力的附件,應在兩個方向按專用規范規定,分別或同時加壓。其試驗結果應符合 2.1 的要求。
3、破壞壓力
3.1 性能要求
附件的破壞壓力值應為最大正常工作壓力的 3 倍,在此壓力下附件不應爆破,但不要求具有工作能力。
注:此條要求與 CCAR-25-R4§25.1438 和 CCAR-23-R3§23.1438 的(b)相關內容一致 。
3.2 試驗方法
完成所有項目試驗后,以不大于 3.0MP/s 的壓力升高速率向附件施加破壞壓力。其破壞壓力值應符合 3.1 的規定。對于在反向也承受壓力的附件,應在兩個方向,分別或同時加壓。其試驗結果應符合 3.1 的要求。
以上就是本次的分享!民用飛機氣動系統附件的上述三項壓力試驗內容可通過一臺壓力試驗裝置來完成測試,如果您對該壓力試驗裝置感興趣,歡迎與我們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