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液壓導管和接頭的耐壓及爆破試驗通常是在常溫(15~35℃)的環境溫度下進行(另有規定除外);試驗樣件的導管長度根據導管外徑有所不同,外徑在5~10范圍內,長度為150mm,外徑在12~25時,長度為200mm(另有規定除外);試驗的介質通常采用 YH- 10 按 SY 1181 或 YH- 12 按 Q/SY 11065 液壓油做Ⅰ型、Ⅱ 型系統管接頭試驗;Ⅲ 型系統管接頭(參見 GJB 456)應使用硅酸酯基液壓油。只要可行也可用水做耐壓、爆破試驗(另有規定除外)。具體試驗方法如下:
1、耐壓試驗方法:
該項試驗用于管接頭組件做其它試驗前或生產導管及管接頭組件時的一種基本試驗。
將試驗組件接到壓力源上,使組件另一端自由活動。在施加壓力之前,要排放系統中的空氣。按 2 倍工作壓力進行耐壓試驗,試驗時間最短為 3min,不允許有滲漏現象。對于壓力為 10.5MPa 及以上的系統,升壓速率應為 150±37.5MPa/min;對于壓力為 10.5MPa 以下的系統,升壓速率應為 30±7.5MPa/min。試驗應在環境溫度下進行。
2、爆破試驗方法:
該項試驗用于檢驗試件是否達到過壓安全系數,同時也用于建立過壓下故障模式。
試驗組件一半用最小擰緊力矩,另一半用最大擰緊力矩(見 HB 7000)擰緊后將試驗組件接到壓力源上,使另一端自由活動。在施加壓力之前,要排放系統中的空氣。以 150±37.5MPa/min 的速率增加至規定爆破壓力,不允許滲漏及破壞。也可根據需要繼續加壓至爆破。此項試驗在環境溫度下進行。
試驗時,要用專用設備,以便保護操作人員。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如果您對用于上述試驗的航空液壓管接頭耐壓爆破試驗設備感興趣,歡迎與我們聯系!電話:0755-8889 8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