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大家帶來的分享是關于船用消防接頭的強度及密封性試驗方法。
1、強度試驗
1.1 技術要求
船用消防接頭在 1.5PN 液壓下不應出現可見裂縫或斷裂現象,接口經液壓強度試驗后,應能正常操作。
1.2 試驗方法
船用消防接頭的強度試驗方法按以下方法進行,保壓至少 60s。
船用消防接頭水壓強度試驗方法:
將連結好的消防接口試樣裝夾在水壓試驗臺上 ,灌水并排除試樣內的空氣,在 2min 內緩慢而均勻的升壓至 0.3 MPa,保壓 2 min ,檢查試樣是否有滲漏現象 接著 在 1 min 內再緩慢而均勻 的升壓至公稱壓 力,并保壓 2 min,檢查試樣是否有滲漏現象。
1.2.1 將連結好的消防接口試樣裝夾在水壓試驗臺上,灌水并排除試樣內的空氣,在 2min 內緩慢而均勻的升壓至 0.3MPa,保壓 2 min ,檢查試樣是否有滲漏現象,接著 在 1 min 內再緩慢而均勻的升壓至公稱壓力,并保壓 2min,檢查試樣是否有滲漏現象。再緩慢而均勻的升壓至公稱壓力的 1.5 倍并保壓 2min,檢查試樣是否有可見變形或斷裂現象。
1.2.2 對內外螺紋固定接口進行水壓強度試驗時,可采用相應規格的接口悶蓋或管牙接口與之相連接后進行試驗。
1.2.3 試驗裝置應符合 1.2.4 的規定。
1.2.4 試驗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2.4.1 水壓源的額定工作壓力應大于試樣水壓強度壓力的 1.2 倍。
1.2.4.2 當系統內水壓不大于 3.0MPa 時,壓力顯示器所顯示的壓力波動值應不大于 ±0.03MPa;當系統內水壓大于等于 3.0MPa 時,壓力顯示器的壓力波動值應不大于 ±0.05MPa。
1.2.4.3 壓力顯示器的下限為 0MPa,上限為 4.0MPa 或 6.0MPa,精度應不低于 ±1.5%。
1.2.4.4 試驗臺的結構應使試樣在試驗時與實際工作時的受力狀態和密封條件一致。試驗臺上應裝有排氣裝置。
2、密封性試驗
2.1 技術要求
船用消防接頭在成對連接后,在 1.1PN 液壓下應無慘漏。
2.2 試驗方法
船用消防接頭的密封性試驗方法:將一對消防接頭的接口相連.一端封閉,一端加壓,升壓到 1.1 倍的 PN。并保壓至少 3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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