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裝置強度試驗方法和要求:
1、液壓強度試驗裝置用液壓源應具備消除壓力脈沖的穩壓功能,壓力測量儀表的精度不低于 1.6 級,試驗裝置的升壓速率應在(0~0.5)MPa/s 范圍內可調。
2、將經密封試驗合格的被檢樣品繼續以不大于 0.5MPa/s 的速率緩慢升壓至試驗壓力,試驗壓力為 1.5 倍最大工作壓力,壓力保持時間為 5min。檢查樣品并對試驗結果進行記錄。
試驗要求:
滅火劑貯存容器組件、驅動氣體貯存容器組件按以上方法進行液壓強度試驗,容器組件不應有滲漏及肉眼可見的變形。
容器閥按上述規定的方法進行液壓強度試驗,閥體試驗期間不應有滲漏、變形或損壞。
水流聯動閥按上述方法進行液壓強度試驗,試驗期間閥體應無滲漏、變形或損壞。
單向閥按規定的方法進行液壓強度試驗,單向閥不應滲漏、變形或損壞。
燃氣聯動閥按規定的方法進行液壓強度試驗,試驗期問燃氣聯動閥閥體不應有滲漏、變形或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