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密性試驗裝置是一種用于氣瓶進行氣密性檢測的試驗裝置,我們知道,氣瓶的氣密性試驗又分為浸水法和涂液法,對應所用的試驗裝置又有所區別。根據標準《GBT 12137 氣瓶氣密性試驗方法》規定,一套合格的氣瓶氣密性試驗裝置起碼應符合以下幾點要求:
1、充氣裝置
1.1 氣體壓縮機工作壓力應大于受試瓶氣密性試驗壓力的 1.1 倍。
1.2 試驗介質應采用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他與受試瓶盛裝氣體性質不相抵觸的、對人體無害的、無腐蝕和非可燃性氣體。對盛裝氧氣或氧化性氣體的受試瓶,試驗介質必須嚴格禁油。
1.3 氣瓶氣密性試驗壓力應符合相應氣瓶的產品標準或《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1.4 充氣系統中應設置貯氣罐,貯氣罐上必須裝置安全閥。
1.5 充氣系統中應設置能可靠地除油和除水的裝置,以保證試驗介質符合 1.2 的要求。
1.6 充氣系統的耐壓強度應不小于受試瓶氣密性試驗壓力的 1.5 倍,充氣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等應符合原勞動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
1.7 氣體壓縮機、貯氣罐和充氣管道的出口端應安裝壓力表。壓力表表盤直徑不小于 100 mm,精度級別不低于 1.5 級,量程為試驗壓力的 1.5?2.5 倍之間,檢定周期為三個月。
2、試驗水槽
用于浸水法氣密性試驗的試驗水槽應符合下列要求:
a)深度應能使受試瓶任何部位離水面不小于 5 cm;
b)內壁應呈白色;
c)槽內的水應保持清潔透明。
3、檢驗液
3.1 檢驗液用于涂液法氣密性試驗。
3.2 檢驗液不得對受試瓶產生有害的作用,用于盛裝氧氣或氧化性氣體的受試瓶,應用無油脂的檢驗液。
3.3 檢驗液應選擇表面張力較小的液體。
以上關于氣瓶氣密性試驗裝置最基本的要求,做為一個專業生產氣瓶檢測設備的廠家,根據我們二十多年的經驗發現,浸水法的應用遠比涂液法更為廣泛,而且一套完整的氣瓶氣密性試驗裝置,約不僅僅只是上述的這么“簡單”的兩部分,特別是對于一些比較特殊,以及高壓超高壓的氣瓶,對充氣裝置要求非常高,不僅要求氣源足,還要求壓力高,往往一套氣源就需要空壓機(低壓或高壓)或氣瓶組+后處理設備(如二次增壓系統、過濾系統、穩壓罐等)等,這里就不再過多論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與我們一起來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