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水壓試驗方法之外測法測定氣瓶容積變形的測試操作守則如下:
1、受試瓶加壓前,應把專用水套及連接管路內的空氣排盡。
2、測試專用水套應經過校準瓶的校驗。校準瓶的大小應與專用水套相適應。校驗應按規定進行。
3、受試瓶裝入水套后,應先靜置30s,在此期間,電子秤的示值應穩定無飄移。
4、調整電子秤的起始示值,確保其起始示值、量杯重量和受試瓶全變形值之和應在電子秤量程范圍內。
5、受試瓶內的壓力升至公稱工作壓力時,應暫停升壓,進行檢查。電子秤的示值不應繼續上升,壓力測量儀表指示的壓力值不應下降。
6、試驗升壓速度,應滿足規定。
7、受試瓶在試驗壓力下至少保持30s,壓力不應下降,電子天平的指示值也應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