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包括通信光纜微管耐內壓試驗的目的、試樣、試驗裝置、程序、要求、待規定細節和結果報告等規定內容。
以下規定的內容適用于通信光纜氣吹敷設中使用的微管,其它氣吹敷設的光纜管道也可參考使用。
1、目的
本試驗目的是驗證微管承受內部氣壓的能力。
2、試樣
試樣是從一個制造長度的端部截取的大約 1m 長的微管。試樣兩端的接頭應小心切割,確保沒有擠壓變形,以防止空氣從接頭周圍泄露。
3、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包括:
a)一臺空氣壓縮機或高壓氣瓶,用作充氣氣源,具體類型可由用戶和供應商商定;
b)氣壓表;
c)個人防護裝置,包括護目鏡或面罩和手套等,用于防止試驗失敗時微管破裂產生的碎片飛濺所導致的危險。
4、試驗步驟
試驗步驟如下:
a)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試驗區。
b)將試樣一端插入密封加壓裝置,另一端安裝全端面密封堵頭(通常為金屬件),如圖 1 所示。
c)啟動增壓裝置,使氣壓慢慢增加到規定值的 50%,在試樣表面涂刷肥皂水檢查,如無泄露及異常現象,繼續升壓至規定值,除非在詳細規范中另行規定,試樣在此壓力下應穩壓保持 15min。
d)穩壓期間應觀察試樣是否漏氣,可以把試樣放在一個水箱內觀察泄露的氣泡或在試樣表面涂刷肥皂水檢查。除非在詳細規范中另行規定,15min 后斷開氣源,對試樣減壓排氣后,取下試樣。如果試驗中接頭處出現漏氣現象,應重新取樣試驗。
e)除非詳細規范另行規定,應取 10 個試樣進行試驗。

圖 1 微管耐內壓試驗示意
5、要求
試驗中 10 個試樣都應能承受施加的氣壓,試驗期間管中空氣無泄漏,試樣表面無目力可見變形或損傷。
6、待規定細節
詳細規范應規定:
a)不同于本部分規定的試樣長度;
b)試驗氣壓;
c)不同于本部分規定的試驗氣壓持續時間;
d)不同于本部分規定的試樣數量;
e)試驗溫度。
7、結果報告
結果報告應記錄:
? 試驗結果;
? 試樣識別號;
? 試樣內徑和外徑;
? 試樣長度;
? 試樣數量;
? 試驗氣壓;
? 試驗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