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流和壓井管匯的密封試驗:
節流和壓井管匯在出廠經過靜水壓試驗后進行氣密封試驗,具體試驗方法和程序按以下要求進行。
(適用于石油天然氣勘探鉆井用節流和壓井管匯或客戶要求進行密封性能試驗的節流和壓井系統,而非對產品性能的強制要求。)
1、節流和壓井管匯總成密封試驗要求
PSL3G 和 PSL4 級的鉆井節流閥和管匯總成在使用前應進行氣密封試驗。閥和節流閥應在部分開啟的狀態下進行試驗。
2、試驗方法
在環境溫度下,用氮氣作為試驗介質,使試驗裝置完全浸沒在水池中進行試驗。按管匯上指明的方向進行試驗,介質壓力作用于管匯一側,另一側通大氣;試驗分兩個部分,即額定工作壓力和低壓密封試驗;低壓密封試驗壓力為 1.8MPa~2.2MPa,每次試驗應先進行額定工作壓力試驗后再進行低壓密封試驗,每個部分包括以下三個步驟:
a)初次保壓時間不少于 t1。
b)壓力降至零。
c)第二次保壓時間不少于 t2。
升壓至試驗壓力,裝置和壓力監測儀表與壓力源隔離后,開始計時。
3、驗收準則
在保壓期內,水池中應無可見氣泡。且在額定工作壓力保壓期內水池內無可見的氣泡,氣壓試驗壓降不超過 2.0MPa;在低壓保壓期內水池內無可見的氣泡,氣壓試驗壓降不超過 0.2MPa,仍是可接收的。
表 1 密封試驗時間
單位為分鐘
| 時間 | 規范級別 | ||
| PSL3 | PSL3G | PSL4 | |
| t1 | 3 | 15 | 60 |
| t2 | 15 | 15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