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液壓附件進行脈沖試驗的目的是通過一種加速疲勞試驗,驗證液壓動作器、閥、壓力容器等液壓附件在其總壽命范圍內是否具備的承受規定循環次數的壓力沖擊的能力。
新研液壓系統的液壓動作器、閥、壓力容器等液壓附件在首次飛行前應進行脈沖試驗。對已通過脈沖試驗的液壓動作器、閥、壓力容器等液壓附件如存在設計更改,應對更改部分的影響進行分析和論證,以確定是否需要重新進行脈沖試驗。
今天我們來學習關于航空液壓附件脈沖試驗的相關試驗程序。
1、試驗件的選擇
應選擇按照產品規范驗收合格的產品進行脈沖試驗。同時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a)試驗件應是一個完整的產品或產品的替代件;
b)試驗件之前未承受過超過其極限工作條件的載荷和壓力;
c)試驗件之前未做過振動試驗或疲勞類型的試驗。
2、試驗件的準備
試驗件應符合圖樣、技術文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證明。
試驗前,應首先目視檢查試驗件是否有肉眼可見的缺陷,然后用熒光滲透、超聲波或磁粉探傷等方法徹底檢查試驗件是否有裂紋、結構缺陷或其他缺陷。最后,應對試驗件進行清洗,清洗后試驗件的污染度等級不劣于 GJB 420 B-7 級,然后用新密封圈進行裝配,并進行耐壓試驗以及包括內、外滲漏測量在內的常規功能試驗。
3、試驗件安裝
3.1 閥
對于可變位置閥,如方向控制閥和伺服閥應在閥的各個位置進行試驗,以使閥的每個入口和腔都相應受壓。壓力腔和回油腔的脈沖循環次數應分別按閥的各個位置在閥的總壽命期內,預定工作的百分比大致相同的比例分配在各位置進行試驗。必要時,可將閥內的閥芯或閥套等拆除,并用替代的零件進行裝配以保證閥的每個入口和腔都能承受規定的壓力。
3.2 作動器
3.2.1 總則
作動器的安裝應反映飛機上典型安裝方式和工作方式,試驗壓力應能反映實際的工作條件,與壓力油液接觸的零部件都相應受壓,對于容腔較大的作動器,在不影響附件強度的條件下,可采取充填等措施保證壓力腔壓力達到規定的要求。
3.2.2 直線液壓作動器(助力器)
除非另有規定,作動器應按照以下要求進行試驗:
a)在作動筒伸出位置時向伸出壓力腔施加適當的壓力脈沖次數;
b)在作動筒收回位置時向收回壓力腔施加適當的壓力脈沖次數。
如上述兩種狀態存在壓力腔和回油腔同時受壓的狀態,試驗條件應反映這一狀態。對于助力器之類的試驗件,試驗設備應具備確保其穩定停止在這兩個位置狀態的輸入操縱裝置。
3.2.3 伺服作動器
對于伺服作動器,有兩種試驗方法可以選擇,但在試驗前,應對采用何種方法開展試驗進行說明。
a)作動筒分別處于伸出和收回的兩個方向上,各分配 50% 的脈沖循環次數,均為其對應的壓力腔受壓。當作動器回油腔存在背壓時,試驗應提供相應的背壓。
b)采用內部鎖定裝置將作動筒的活塞限制在作動筒的中間位置,然后將脈沖循環次數分別施加在使作動筒伸出和收回的兩個方向上,但壓力不應同時施加于使作動筒伸出和收回的兩個方向上。伺服作動筒在脈沖試驗期間應經受全脈沖范圍(Pmin?Pmax)的試驗。
注:采用內部鎖定裝置而不是外部固定裝置進行鎖定,可避免活塞桿、作動筒、安裝鉸鏈或桿端受到不期望的疲勞載荷。
4、試驗前準備
4.1 液壓系統
試驗前試驗裝置液壓系統準備工作如下:
a)試驗臺油箱加油、污染度檢查;
b)按規定設置所有的蓄能器的氣體預充量;
c)確定并設置試驗壓力、背壓等試驗參數;
d)液壓系統的安全保護處理;
e)轉由試驗設備接管。
4.2 試驗前預處理
試驗前預處理工作如下:
a)安裝試件并連接管路;
b)利用試驗設備或舵控器操縱作動器運動,使油液充滿作動器的腔體,并可做排氣處理;
c)設置液壓系統至所需的試驗壓力;
d)如存在兩腔同時受壓的狀態,可調節背壓閥至所需壓力;
e)轉由試驗設備接管控制。
4.3 試驗參數設置和控制
試驗參數設置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啟動試驗設備的控制軟件;
b)設置壓力、超調量等波形參數;
c)設置頻率、次數等試驗參數;
d)設置安全保護參數;
e)激活故障保護系統;
f)啟動脈沖波形控制。
4.4 試驗過程監測
試驗過程中,試驗人員應對試驗設備和被試件進行定期檢查,以確保被試件的試驗狀態滿足要求。
5、試驗后檢查
5.1 性能
試驗件完成脈沖試驗后,應根據液壓附件規范規定的性能要求,進行相關的性能試驗,如性能試驗結果不滿足液壓附件專用規范規定的要求,可更換試驗件密封圈重新裝配,再次進行性能試驗,以確定性能降低是否由于密封件引起。
5.2 結構
性能試驗完成后,試驗件應分解并檢查是否有裂紋或結構缺陷。在無法通過肉眼判斷時,可借助熒光滲透、超聲波或磁粉探傷等方法再次檢查試驗件。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如果您對用于上述試驗的航空液壓附件脈沖疲勞試驗裝置感興趣,歡迎與我們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