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大家帶來的分享是關于“氣瓶氣密性試驗方法和判定依據”的內容。(以下內容摘自標準:《GB/T 12137-2015 氣瓶氣密性試驗方法和判定依據》,相關的氣瓶氣密性試驗裝置可咨詢我們,0755-8889 8859)
1、試驗介質和方法選用
1.1 氣瓶制造單位氣密性試驗介質應當符合要求,優先選用浸水法進行氣密性試驗。
1.2 氣瓶定期檢驗單位氣密性試驗介質和方法選用:
a)盛裝按 GB/T 16163 分類為不燃、無毒、無腐蝕性氣體的氣瓶可以直接選用氣瓶盛裝氣體,采用浸水法或涂液法進行氣密性試驗。
b)盛裝其他氣體的氣瓶,試驗介質應當符合要求,且應采用浸水法進行氣密性試驗。
2、試驗條件
2.1 氣瓶氣密性試驗環境溫度大于 0℃。
2.2 根據不同氣瓶的試驗要求,勻速緩慢地將受試氣瓶充到氣密性試驗壓力。
3、試驗要求
3.1 浸水法
浸水法試驗要求如下:
a)將充以試驗壓力氣體的受試氣瓶放入試驗水槽中,使受試氣瓶任何部位離水面不小于 5cm;
b)受試氣瓶浸水時間不少于 1min,待受試氣瓶在水槽內穩定后,目視檢查各部位有無出現氣泡。
3.2 涂液法
在充以試驗壓力氣體的受試氣瓶的待查部位涂上檢驗液,涂液保持時間不少于 1min。目視檢查涂液部位有無氣泡逸出。
4、判定依據
試驗結果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則判定該受試氣瓶的氣密性試驗為不合格:
a)連續冒出氣泡;
b)固定位置氣泡抹去后,仍出現氣泡。
5、試驗結束后工作
5.1 試驗結束后,應緩慢放氣,可在瓶內保留適當余壓。
5.2 氣瓶的外表面,應擦拭干凈,不得留有水跡與污物。
5.3 對試驗不合格的氣瓶應在泄漏處作好明顯的標記并予以隔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