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用空氣壓縮機(以下簡稱空壓機)的耐久性試驗包括空壓機整體耐久性試驗及卸荷裝置耐久性試驗兩塊內容,對應的試驗要求及試驗方法如下:
1、空壓機耐久性試驗
1.1 性能要求
空壓機經 500h 工作耐久試驗后,應滿足如下要求:
a)容積效率下降值不應大于 6%;
b)卸荷工況下的軸功率增加值不應大于 6%;
c)容積流量下降值不應大于 6%;
d)對額定轉速小于 2000r/min 的空壓機,隨氣排油量不應大于 0.08g/m3;對額定轉速大于等于 2000r/min 的空壓機,隨氣排油量不應大于 0.1g/m3。
1.2 試驗方法
a)耐久性試驗前,先按要求分別測量空壓機的速度特性、氣密性和隨氣排油量。
b)將空壓機安裝到空壓機耐久性試驗臺上,在額定工況下連續運轉 500h。冷卻風速按表3的規定。
c)耐久性試驗后,按要求分別復測速度特性、氣密性和隨氣排油量。
2、卸荷裝置耐久性試驗
2.1 性能要求
對帶卸荷裝置的空壓機,在完成 1000h 卸荷裝置耐久性試驗后,卸荷裝置應能正常工作,卸荷工況下的軸功率增加值不應大于 6%。
2.2 試驗方法
2.2.1 卸荷裝置耐久性試驗前,先按要求測量卸荷工況下的軸功率。
2.2.2 將空壓機安裝到空壓機耐久性試驗臺上,按下列工作模式運轉 1000h:
a)額定工況工作 1min;
b)卸荷工況工作 3min。
2.2.3 耐久性試驗后,再復測卸荷工況下的軸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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