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大家帶來的分享是關于航空輪胎(以下簡稱輪胎)的爆破壓力試驗方法。(如您對用于該試驗的爆破壓力試驗設備感興趣,歡迎與我們聯系!電話:0755-8889 8859.)
1、試驗原理
本試驗是將壓力水充入輪胎胎腔內,以確定其胎體強度及爆破壓力值。
2、試樣
凡進行爆破壓力試驗的輪胎試樣,硫化后必須停放 24h 以上。試驗前,在試驗室環境溫度下停放 3h 以上才能進行試驗。
3、試驗設備
3.1 試驗用輪輞:其規格應與試驗胎的規格相一致;
3.2 電動高壓水泵;
3.3 水壓表:分度不大于 200kPa;水壓表應定期迸行校正;
3.4 安全罩。
4、試驗程序
將輪胎試樣安裝在試驗輪輞上(可裝配同規格內胎),并將其放置在安全罩內,用高壓膠管將輪胎與高壓水泵連結起來,經檢査符合要求后,啟動高壓水泵,以每分鐘增壓不大于 300kPa 的速度向胎內充水。當試驗壓力達到不低于四倍輪胎額定內壓時,保持 3s。如輪胎在此期間不發生爆破,則放水卸壓,若輪胎在充水或保持壓力過程中發生爆破,則記下爆破壓力值、爆破部位、試驗的環境溫度和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若需測量輪胎的實際爆破壓力值,則一直充水至輪胎爆破為止。
5、安全要求
試驗時應注意安全:試驗輪胎與輪輞組件必須置于安全罩內,所有人員必須遠離試驗現場。
6、試驗結果
凡輪胎試驗壓力達到四倍額定內壓并持壓3 s 且不發生爆破、鼓泡、脫層、鋼絲或簾線斷裂者,則該輪胎爆破壓力性能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7、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輪胎規格、層級、胎號、制造廠名稱;
b)試驗時的環境溫度和相對濕度;
c)輪胎的額定內壓值;
d)試驗輪胎的實際測量值、安全倍數及試驗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