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指示器的水沖擊試驗試驗方法:
1、將被測水流指示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裝在試驗管路上,調節水的流速,使其快速從 0 上升到 5.4 m/s,保持此流速 10 s,然后快速流速降到 0。
2、試驗后,試件應按試驗標準進行靈敏度試驗。
3、將進行過 1 和 2 所述兩項試驗的水流指示器反向安裝,進行 50 次反向沖擊,每次反向沖擊的最高流速為正向的 50%,每次沖擊應保持 10 s,然后再按照試驗標準進行靈敏度試驗。
靈敏度試驗應符合試驗標準:
流量 ≤15L/min 時,水流指示器不應報警;
報警流量應該是 15L/min~37.5L/min 間的任意值,到 37.5L/min 時,必須報警;
報警流量不應大于 37.5L/min。
試驗壓力范圍在 0.14Mpa~1.2Mpa 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