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GB 20561 機動車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規定了機動車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以下簡稱鋼瓶)的基本方法和技術要求。今天我們來學習其中的氣密性試驗。
1、氣密性試驗試驗要求
1.1 準備進行氣密性試驗的鋼瓶必須是經過水壓試驗合格并完成集成閥或分立閥裝配的鋼瓶,否則嚴禁進行氣密性試驗。
1.2 氣密性試驗所用壓縮空氣,不得含有油、水;所用的氮氣純度應不低于 GB/T 3864 中規定的 II 類二級指標。
1.3 凡以空氣為介質進行氣密性試驗的鋼瓶,試驗前必須逐只測定瓶內殘留物釋放的燃氣濃度。對于體積分數大于 0.4% 的鋼瓶,必須進行二次蒸汽吹掃,濃度符合要求后,方可用空氣進行試驗,否則必須用氮氣進行試驗。
1.4 確認鋼瓶內燃氣濃度符合規定后,將合格的集成閥或分立閥裝到鋼瓶上,方法見 2。
1.5 鋼瓶氣密性試驗方法見 2。
1.6 氣密性試驗壓力為 2.2MPa,浸水時間不少于 3min,期間不得有泄漏現象。
1.7 充氣過程中若充氣裝置發生故障或試驗過程中因集成閥或分立閥裝配不當產生泄漏時,應立即停止試驗,待維修或重新裝配后再試驗。
2、氣密性試驗試驗方法
2.1 將已檢驗合格且裝好分立閥的鋼瓶,從限流閥的進氣口通過專用接頭緩慢向鋼瓶內注入空氣或氮氣(對介質的要求按 1.2、1.3)至規定壓力 2.2MPa,持壓 3min,用肥皂液檢杳密封面和閥體各部位的泄漏情況,無泄漏為合格。
2.2 將鋼瓶內壓力降至 0.5MPa 保存。
2.3 檢驗員應將原始測試數據記錄在氣密性試驗報告上,并確認蓋章,交責任檢驗員認可。
3、氣密性試驗試驗結果
對在試驗壓力下瓶體泄漏的鋼瓶應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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