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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井口裝置套管頭的試驗方法和驗收要求

            2007-09-19 0 編輯:億威仕 | 試驗機

            井口裝置套管頭的試驗方法和驗收要求

            1、本體靜水壓試驗 

            1.1 從零升壓至試驗壓力(當額定壓力 ≤34.5 MPa,試驗 壓力為 2 倍額定壓力,額定壓力 >34.5 MPa,試驗壓 力為 1.5 倍額定壓力,至少穩壓 3min; 

            1.2 減壓至零; 

            1.3 再次升壓至試驗壓力,第二次穩壓 3 min。 

            2、載荷循環 

            在最大額定載荷能力到最小額定載荷能力之間進行循環, 每一加載點最少保持 5 分鐘,進行 3 次載荷循環。 

            試驗要求: 

            試驗過的樣機必須解體檢查,有關項目應拍照。試驗的樣品不得有不符合其性能要求的永久變形,懸掛器的支撐件必須能承受額定載荷且不產生在通徑尺寸下擠壓管柱。樣品不得存在不符合任何性能要求的缺陷。 

            3、靜水壓密封試驗 

            在套管柱下部懸掛額定載荷(包含密封壓力作用于環空 面上受力的影響)的情況下分別對不同的部位加壓而進行。 

            上部:升壓至額定壓力,保壓 15 分鐘; 

            上部:升壓至額定壓力,保壓 15 分鐘; 

            墊環區:升壓至額定壓力,保壓 5 分鐘。 1 組懸掛器不要求。其它根據不同的組別在上部或下部 或墊環區進行。 

            試驗要求:試驗壓力小于等于 69.0MPa 時,在保壓期間壓力測量裝置上觀測到的壓力變化小于試驗壓力的 5%,且在保壓期間無可見泄漏,應予接收;試驗壓力大于 69.0MPa 時,在保壓期間壓力測量裝置上觀測到的壓力變化小于 3.45MPa,且在保壓期間無可見泄漏,應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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