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和塑料軟管及軟管組合件爆破壓力試驗與泄漏試驗
1、爆破壓力試驗
按照規定的速度升高壓力,直至軟管和軟管組合件破壞,在試驗報告中記錄軟管爆破的位置和狀態。
當管接頭出現拔脫、據管接頭 25mm 或等于軟管組合件外徑的距離內發生泄漏或爆破而引起任何破壞都不應視為真正的軟管爆破。
2、泄漏試驗
泄漏試驗用試樣應為未老化的軟管組合件,其管接頭裝配的時間不能超過 30d,但也不能少于 1d。
試驗程序:
試驗組合件承受規定的靜態壓力應是最小爆破壓力值的 70%。保持該試驗壓力 5min±0.5min,然后釋壓至零。再施加該規定試驗壓力,并保持 5min±0.5min。這個試驗被認為是破壞性試驗,試驗后的組合件試樣應廢棄。
破壞的依據:
不應有泄漏或破壞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