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管總成爆破試驗與低溫彎曲試驗
爆破試驗的要求:爆破試驗是一種破壞性試驗,試驗后的軟管總成應報廢。
試驗步驟:
將一根裝好接頭不超過 30 天且未經使用的軟管總成,勻速升壓做靜壓爆破試驗,在規定最小爆破壓力下不得出現泄漏和破裂現象。
低溫彎曲試驗的要求:低溫彎曲試驗是一種破壞性試驗,試驗后的軟管總成應報廢處理。
試驗步驟:
取一根軟管總成,平直地在 -40℃±3℃ 的環境下放置 24h。
在 40℃±3℃ 溫度下,用 8s~12s 時間在芯軸上彎曲試驗一次,芯軸直徑為規定的最小半徑的兩倍。
當軟管總成的公稱內徑在 22mm 以下,應在芯軸上彎曲 180°,當軟管總成的公稱內徑大于 22mm,應在芯軸上彎曲 90°。
彎曲后,讓試樣恢復到室溫,目測檢查外覆層有無裂紋,并作耐壓試驗。
軟管總成在低溫彎曲試驗后未呈現可見裂紋、泄漏或其它失效現象,應認為通過該項試驗。
本試驗為破壞性試驗,試驗后試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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